從市水利局獲悉,我市正全力推進“河長制”工作。
目前,已完成《莆田市全面推行“河長制”工作方案》(征求意見稿),進一步指導各縣(區(qū)、管委會)修訂細化《河長制實施方案》。設置河長辦機構(gòu),重點做好組建河長辦、確定主要河湖名錄、分解落實主要任務等工作,配齊河長辦專職工作人員,落實辦公場所和經(jīng)費,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運行機制,確保“河長制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。